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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是什么?发债申请报送材料是什么?

2019年3月22日  上海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ncgqzrls.com/

  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并不是只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后就可以了,还是需要报相关部门紧张申报核对,只有申报通过了,才会继续走下面的流程,对于申报的资料都会有一定的要求,规定需要审核哪些资。

  匡春燕,上海专业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德理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办理:公司法务等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人品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为您寻求最完善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是什么?

  《公司法》第16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03条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股东会(或股东大

  《公司法》第16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03条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发行债券乃公司在经营上的重大投资举措,必须由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而董事会只是制订具体方案。因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故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公司法》第66条就此也作了规定。

  同时,《公司法》第163条第3款还规定,决议或决定作出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发债申请报送材料是什么?

  (1)关于在境外发债的申请报告(包括主干事、主受托行、承销商的情况);

  (2)有关债券发行市场、发行方式的情况;债券发行金额、币别、期限、利率及发行费用情况;有关银行或证券公司的报价意向书;

  (3)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融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批复文件;

  (4)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最近三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汇收支情况;

  (5)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

  (6)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及相关安排;

  (7)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中资机构需提供已落实利用外资计划的证明文件。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还需提供国务院关于转股的批复文件和已落实中长期利用外资指导性计划的证明文件;

  匡春燕 上海市知名律师,承办公司法务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